西安工业大学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金申报指南
为了有效利用"西安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的实验教学资源,充分调动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获取更多教研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示范中心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示范中心基金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1、实验装置自制(1项,资助1至1.5万)
主要资助电工电子类实验装置的自制,能够满足复杂综合性实验的教学,能够进行电子设计竞赛的培训,具有详细的实验指导文档,方便学生参与设计和测量,具有推广价值。可以从仪器仪表、电源设计、检测控制、信号处理、通信等方面选题。
2、电工电子类实验案例设计(1项,资助0.5万)
主要资助模拟电子、数字电子、电工技术、嵌入式系统设计、FPGA应用设计等方面的复杂综合实验案例设计,适合于参与全国实验案例设计竞赛。凝练发表教研论文。
4、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设计、在线课程建设(1项,资助0.5万)
主要资助电工电子类、电子信息类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设计,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5、实验教学改革(1项,每项资助0.5万)
主要资助实验教学开放管理机制探索探究,开放环境下的创新设计实验教学改革,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实验课程体系改革等方面的课题。能够凝练撰写发表教学研论文。
二、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西安工业大学教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我省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实验机构等企事业法人单位),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维护我方利益。
(3)自主申报,各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4)申报项目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案合理可行,指标可考核。通过联系邮箱提交项目申请书。
(5)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经费额度及管理要求
每个课题的经费申请额度为0.5-1万元,共计资助4个课题。获批项目经费由示范中心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报销课题研究所需的材料费、差旅费、专利费、论文版面费等。
四、成果标注要求
对于从获批课题产生的研究成果,应将“西安工业大学列为第一作者单位,并注明该研究成果由“西安工业大学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金”资助。
五、时间要求
受理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截止。示范中心组织专家评议后择优支持部分项目。获批项目需在1年以内完成结题工作。
六、合作方式
项目由申报单位和西安工业大学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合作开展研究,经费从西安工业大学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供。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西安工业大学教5楼-408
联系邮箱:35385699@qq.com,
联系电话:杨老师:18729099428;
西安工业大学国家级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9.03